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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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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沈游将咸到齁人的红莲羹递给魏无酒,看着魏无酒吃得很开心,他竟有一种“红莲羹似乎也不是很难吃”的错觉。可是红莲羹就是很难吃。错觉真可怕。沈游摇摇头,将这个可怕的想法甩出脑海。魏无酒对沈游解释这一湖红莲:“余晖小镇在古时候,最开始就是因为这一湖红莲而闻名。这里的红莲特别适合对丝绸进行染色,制作出来的丝绸颜色鲜艳,被很多豪族争抢做族中婚嫁的嫁衣。”“后来工业兴起,红莲丝绸逐渐没落了。但我小时候我爸爸带我采过红莲,因为他想给妈妈送一件礼物。”“那时候我爸爸带着我天天跑到这里采摘红莲,最终自己染成了一块红莲丝绸的手绢,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妈妈。”“我妈妈感动到哭,拿着那块手绢擦脸,结果擦了一脸的红色染料,气得我妈妈拿了扫把揍我爸爸。”想到小时候合家欢乐的场景,魏无酒的嘴角扬起的都是清淡的笑意:“那天我爸爸还想把锅推到我身上,说都是我没做好才让我妈妈染了一脸的红染料。我妈听过之后,气得又拿起本来都放下的扫把,又把我爸爸揍了一顿。”沈游在一旁说道:“你爸爸妈妈的关系真好,你小时候一定过得很快乐吧?”魏无酒点头:“对,我小时候啊,天天上房揭瓦。那时候我觉得屋顶的爬山虎特别好看,一定能做出漂亮的颜料来,于是自己拿了梯子爬到了屋顶。结果爬山虎拿到手了,我却吓得不敢从梯子上爬下来,吓得哇哇大哭。”“那时候我爸爸妈妈都不在,还是最后邻居发现了,登上梯子把我抱了下来。我爸爸知道之后要拿鸡毛掸子抽我,还是我妈妈拦住了我爸爸。”“结果晚上我妈妈发现我把她的口红拿去调颜料了,就和我爸爸一起给我来了一场混合双打。”只是揍过之后,魏无酒的妈妈却亲自跑到很远的大都市里为魏无酒带回来了一套上好的颜料。当意识到魏无酒是真的喜欢画画的时候,他们最终决定支持魏无酒放弃文化课的想法,送他去学画画。魏无酒抬起手摸了摸身侧的红莲,冰凉的花瓣上有的还有露珠未干,像极了他记忆中和父母在红莲湖上游湖的样子。他小时候是个作上天的小孩子,那个时候也没有莲花不能采摘规定,因此他总是来到湖边采莲,因为他最喜欢红莲调出来的颜色,画画很好看。只是后来红莲湖边立了牌子,上面写着“请勿攀折花草”;他的父母也因为空难过世,再没人陪他一起采莲画画。一直到从红莲湖游了一圈出来,魏无酒看起来都没什么影响。但是从细枝末节处,沈游还是发现了魏无酒的兴致不是很高。沈游这才发现他大概出了个馊主意——余晖小镇处处都是魏无酒和父母留下的痕迹,故地重游,魏无酒如何会不想起他的父母?

这是必然的,也是因此,沈游一开始就没有想过魏无酒会回到这个小镇,这才导致他浪费了一年的时间都没有找到魏无酒。沈游当真没有想过,魏无酒竟然会回到这个处处充满他父母的欢声笑语的小镇,日日怀念父母的音容笑貌。但这些话沈游又不敢说出口。他不提起魏无酒已故的父母,魏无酒只是会在心里默默思念;但若是他将这份思念挑明,魏无酒只会更难过。沈游幽幽地叹了口气,将这些不应该说出口的话都咽了回去。然而当他和魏无酒带着旺财走回旺财小店的时候,他脸上刚刚消逝的惆怅立刻消失了,整个人都如同一只护主的狗,惊诧得毛都炸了起来。旺财小店紧闭的大门前多了一个人。那人金发蓝眸,却穿着一身复古的长衫。不看他的面貌,竟仿佛是游子从画中走出来。沈游认识这个人,他还知道魏无酒也认识这个人。这个人叫柏揽洲,中法混血,更是魏无酒在佛罗伦萨学画画时的同学,那个和魏无酒同名的天才画家。但同样的是,沈游还知道,柏揽洲有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弟,那个蠢货叫维洛琉斯,没有中文名字,曾和沈游一样,是个职业机车手。更重要的是,一年前,让魏无酒失去了双眼的那场车祸,就是维洛琉斯一手造成的。当车祸之后,沈游抓着维洛琉斯的衣领问他,为什么要毁掉魏无酒的未来的时候,维洛琉斯说:“我就是看不惯他踩着我哥哥扬名。”沈游看着眼前的柏揽洲,整个人已经要炸掉了。他的手紧紧握成拳,看起来恨不得冲上前去揍柏揽洲一顿。旺财也不知是不是感受到了什么,突然冲着柏揽洲大叫了起来。空荡荡的街头,这几声犬吠分外明显。魏无酒看不见却也不是傻瓜,他听到了旺财的叫声,也听到了沈游停止了前行。魏无酒皱着眉问:“怎么了?”沈游没说话。他回头看了一眼魏无酒,眼底是沉沉的暮色。魏无酒也是喜欢穿长衫的。沈游还知道,魏无酒喜欢暗色的长衫,他觉得暗色更有底蕴,是他想象中的书生意气。沈游也喜欢看魏无酒穿长衫,穿上长衫的魏无酒真真像是书中的清俊书生,温文尔雅、芝兰玉树,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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