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21节(3 / 4)
查尔斯没法拒绝。
然而,某种尴尬紧张、无法面对的情绪,始终盘旋在他的内心深处。他知道那是什么。羞耻。他不愿睁眼,因为看到了会显得自己更加不堪;他也无法丢弃,因为一旦丢弃了……丢弃掉之后,他算是什么呢?
他只能让情绪气球一样漂浮在那里。
第147章 第五种羞耻(19)
就和所有以写作为生的同行一样,伊芙琳对出行这事儿保持着可有可无的态度。
那并不是说作家不需要出门。诚然他们笔下的世界通常远比现实世界来得更为广阔瑰丽,他们内心的世界则比他们笔下的世界更为庞大无序,可现实世界的不可替代性依然无需多做解释。
正如通篇都在变着法子讲述“多看、多写、多生活”这一真理的的写作指导书所说的那样,写故事的重点从不是想象力。
伊芙琳,当代最伟大的童话作家之一(她自己并不认可这一头衔,但假如要将之授予别人,她也确实觉得他们全都不配),总是被读者、业界和评论家称赞说“具有超凡脱俗的想象”。
然而,故事中并没有“想象”这回事。
任何故事最终都只能书写现实。史诗大作?你能在历史书里找到几乎一模一样的发展。魔法传奇?不如现在打开当前最顶级的科学杂志,看看他们对未来技术的严谨构想。科幻巨献?或许你找的是中世纪的炼金术师手记。
伊芙琳很少费心去思考自己要写的是什么故事。她会打开电脑,调出空白文档,然后回忆近期给她留下过印象的某个人或者某件事。
当然,故事总得有情节,情节必须遵循逻辑,因此伊芙琳简单粗暴地给了她笔下的每一个角色同样的任务:想办法活下去。
或者想办法去死。其实大部分时候她都在让角色想办法去死。那不是因为她内心阴暗残忍什么的,单纯是因为……假如你想写一个故事,你肯定想些一个好的故事,对不对?
假如你想写一个好的故事,你就得考虑读者。考虑他们的理解能力,他们的性格爱好,他们的喜怒哀乐。你得知道读者会被什么东西调动情绪,会因为什么内容产生共鸣。
一个好故事需要找到人性的共同点。那是一项庞大、复杂、精密的工作,然而又完全能用微小、简单、模糊的东西表达。所谓文字的魅力就在这里了。
在伊芙琳刚开始写作的时候——那时候,她其实还不太清楚自己是在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她的想法太多,实在拿不定主意。她想了可能有几百个开头,给每个开头写上几百上千字,思路枯竭就搁笔,然后重新起头。她写下了想到的所有开头,挑了半天,挑不出最喜欢的;于是她转而省略了过程,思考起结局。
她没有真的“思考”。故事的结尾自然而然地从她的脑海中流泻出来,因为,你看,故事的结局意味着故事的结束,而结束是什么呢?是死亡。
就这么定了。
伊芙琳对自己的理论十分满意。而且她越是写就越觉得顺手,越写越感到这一套理论完美无缺。当角色义无反顾地追寻着死亡的时候,她什么都不需要解释。
为什么ta要犯这种错?为什么ta执意不听劝告?为什么ta不逃跑?为什么ta选择直面危险?为什么ta拒绝撒谎?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所有为什么都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ta在朝自己的结局大步奔跑。
伊芙琳写的第一故事是关于一个坏掉的玩偶。
它其实没有坏掉。它只是旧了,丑了,被随意地遗弃在商场的角落。夜幕降临,整个商场都活了过来,玩偶拖着自己裸露出棉花的残肢,艰难地跋涉过整个商场。
它穿过了凶恶的宠物区,被猫狗争夺撕咬,皮套被钩扯出无数线头;它爬上巍峨的滑梯群山,在猛然下坠时将耳朵和一条手臂丢失在气球海里;它挣扎着翻越积木丘陵,棉花内芯因此而结团,变得坑坑洼洼;他缓慢地前行,最终撞在了关闭的玻璃门上。
门内微弱的光照亮了玩偶,它的面部光秃秃的:在眼睛的位置上,只有两个圆圆的凹陷,上面还残留着线头。这只从一开始就瞎掉的玩偶停在了一家玩偶医院的门口。
那也是伊芙琳的出道作。很受欢迎,一出版就红得发紫。所有读过故事的孩子,甚至读过故事的成年人,都想要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丑玩偶。
他们也真的买到了。
后来这个故事被解读出很多种含义。人们说它生性骄傲,人们说它是个英雄,人们说它其实知道自己已经无法被修补好了,但还是决定踏上旅途。人们说它有无限的勇气去面对痛苦的现实,结局一定是它被过来上班的玩偶医生补好,被交到了会爱护它的小朋友手中,人们说……
还记得吗?这是一只瞎掉的玩偶。
它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它翻山越岭、长途跋涉,是因为它在走向自己的结局。它停在玩偶医院门口是因为伊芙琳是这么安排的,是因为故事里的死亡总得有点戏剧性,总得和前面的长篇大论互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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