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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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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不几日,于平带了办好的户籍来,笑道:“你们本不在册的,如今有了户籍,倒要交租税了。”

大娘子道:“啰嗦!我自会办,不用你管!”她安顿下来之后便有闲心将事情细细地想一想,倒觉得祝三是个好人,不能光看他拿斧子时的凶悍。祝三说得对,先小人才能后君子,当时话不中听,可他要真的有心答应了娶花姐,丈夫摆布起妻子、岳母来,可比干儿子谋算干娘、姐姐容易得多了。可见是个有良心的人。

别人对她不坏,大娘子也没那个心情害别人,祝三一番打扮下来,真是个清俊的小郎君,看着真叫人喜欢。闲来无事,将他养大,设若有了出息,也不失为善有善报了。

而张仙姑却有一件心事:至今没有朱神汉的消息,户籍都办下来了,人却不见了。少不得央了于平查找,可千万不能叫朱神汉不明就里一头再扎回朱家村,那可就麻烦了!

于平道:“娘子放心,这个却是容易的,回朱家村必过十里亭,叫那里人见着尊夫就告诉他过来就是了。”

张仙姑千恩万谢,一个家里,总是要有个顶门立户的男人才能少被欺负,哪怕是个神汉呢?又在心里把朱六骂了无数遍,咒他永世不得超生,居然说朱神汉被下大牢了!县城大牢都打听过了,哪里有朱神汉了?白叫她心神不宁这些日子。

于平也高兴,一个有家有业的姑妈,可比一个叫人吞得什么都不剩要他扶养的姑妈省心多了!

高兴地喝了半斤酒,于平不敢回家,怕家里老婆嗔他醉酒打他,转回衙门值房里住下。半夜口渴起来找水喝,却发现桌上有一叠新公文,随手一翻,不由神色大变——

朱六这个死鬼没有说谎,只是那个“城里”不是他们县城而是府城!两百里外的府城里,正有一桩巫蛊诅咒的案子,如今案情审理到一半,发文到县里叫协查朱神汉有无同党!

于平的酒彻底醒了!

打算

于平生怕自己看错了,忙将灯芯又挑亮了一些,细细将公文看了一下。见上面盖的不是州府的大印而是钦差的印,登下放下心来——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事反而好办了。再看一字一字读了里面所言,心自庆幸:亏得叫我先遇到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倒也不难圆过去。

要他将朱神汉救出来是千难万难的,要将自己从里面摘出去却不太麻烦。眼珠子转了几转,于平已经恢复了平静,将公文揣在怀里,又取了串钥匙,掌着灯,轻手轻脚地往存放籍簿文档的屋子走去。

于平避开了巡夜的差役,开了锁,就着微弱的灯光进去寻了几件文书,或删或抽,累出一身细汗。干完这些,又将明天要回县令的话从头想了一遍,自觉再无疏漏了,天边也泛起了鱼肚白,于平匆匆梳洗过了,揣着公文去见县令。

县令将公文一看,道:“我记得谁家亲戚姓朱的?”

于平陪笑道:“大人好记性!正是小人的姑母嫁给了姓朱的,不过与是个乡间农户,与神汉不相干的。如今姑父也死了,小人接了姑母来赡养。”

县令夸了他两句,说:“既这样,叫他们去查一查这个朱神汉。”

于平道:“且慢!这朱神汉小人倒知道的,他祖上是逃荒过来的,也不算本地人氏。他没有户籍,若是据实报上去,不免要问您辖下还有隐户逃户,对您在部里的考评不利。反正没户籍,就报本地并无此人。何苦将自家卷进这巫蛊的案子里?”

县令道:“胡说!这姓朱的神汉,在本县就没人认得吗?设若钦差派人追查下来,岂不是要治个其瞒之罪?”

于平赔笑道:“大人想,这要真是桩要案,来的就不是文书而是钦差了!哪怕钦差人手不够,也能支使州府派差人来。既然只是泛泛行文,可见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大人治下民风淳朴,断不会有这等会使诅咒的恶毒之人!”

县令的治下,不能有隐户不办,也不能有破坏教化的人,否则是县令的责任。县令当然不想担此责。那就要把这事儿糊过去。

县令一捋须:“倒有几分道理,你拟个文书来我看。”于平已打好了腹稿,一挥而就,县令边看边摇头:“你这文墨究竟差了些,要多读书。”抬手改了几个于平故意留下的破绽词句,命于平:“这就用印发了出去,不要耽误了钦差办案!”

一切如于平所愿,此事在公家便算抹平了。反正朱神汉人在州府,与县里不相干的。过几天再听听风,如果事情不难,就搭把手将朱神汉捞回来,卖个人情给祝三。如果事情不好办,那就听天由命,于平只当不知道这件事儿。也就是死一个朱神汉,与大娘子家姓祝的女婿没关系!

日后翻出来叫祝三知道了,只须讲自己真的不知情,许是旁人经办的,也就过去了。祝三哪有本事找县令对质?

于平越想越觉得再无纰漏,招了个差役过来命他将公文送去州府,又嘱咐他:“去了州府别乱逛,小心打听一下钦差在办什么案子,回来说与大人和我听。”回来又如此这般回复了县令,县令也很满意。

于平应付完这一件事,已是过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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